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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则在代理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完成后,将采取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名单、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在有关新闻中给予公开。那样,这种做法正规吗?
招投标过程中,资格预审主要应用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众多、竞争激烈项目。如果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予以公示,有可能出现几个问题:投标人出自于利己违法行为的选择,不仅会加大市场竞争,甚至有可能采用极端措施,以小于成本价格报价,可能会导致正常市场机制失灵,最后的采购结论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难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市场竞争成本上升,容易引起内部规模经济的情况,进而引起围标、串标等不良影响,直接关系采购与招标的公平性,额外增加采购人的支付资金和采购与招标时间成本。
在开标前公布资格预审结论名单,还容易造成潜在投标人间的信息的不对称。若某家投标人利用多于其他投标单位相对优势,有意损害其他投标单位利益,既容易引起违法违规的乱象,影响采购效率,还会影响投标人间的公平竞争。而在采购与招标过程中,一旦涉及公平与效率的如何选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定要全面、科学地考虑,谨慎取舍。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资格预审后来在开标前不宜公开”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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