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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方与招标方串通
1.泄露招标控制价等隐秘信息内容
设立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中标方应该是比较接近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方。
2.违反规定设障
招标方有意在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中设定某类阻碍,旨在抵触一些隐性的招标方或招标方。
3.低价竞标,标后赔偿
中标价是评估的关键规范,招标方为了能打败自已的竞争者,事前与招标方串通,超出自已的承受力放低价钱,中标后再由招标方给予招标方额外的赔偿。
二、招标方相互串通
1.陪标买标
投标单位为扩大招标概率,邀约其他公司“陪标”,以扩大自己的中标概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招标概率越大。有些招标方之间甚至私下确定中标方,约定内定中标方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招标方“失标补偿费”。
2.轮流坐庄招投标
几个投标单位相互之间协同,产生相对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招标方,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前约定分利。
3.控制招投标
承包人与此同时挂证多个家投标单位招投标,看似是几个施工企业在参加投标,实际上是1人在身后控制。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串通招投标的问题”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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