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武汉标书代写中心-湖北承标,专业代写各类行业商务标、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电子标!
当前位置: 标书代写 / 标书知识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如何规定的

2023-05-13 16:54 栏目: 标书知识 查看()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需进行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逐渐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最少不能低于20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是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能低于5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理应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是投标邀请书规定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是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是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能低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理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可盈利为目的。

13.png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发售期不能低于5日,就是为了保证潜在供应商有更多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以保证招标投标之间的竞争效果。因而,为了能吸引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招标人在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或是招标文件发售期时,理应充分考虑节假日、文件发售地点、交通条件和潜在供应商的地域范围等状况,在招标公告中要求1个不得少于5日的合理期限。国家鼓励招标人更进一步延长招标文件可生成时间,便利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提升招标竞争度。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如何规定的”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如本文未解决您的问题,扫二维码与我们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本文疑问/招标文件解析/招投标法规咨询/标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