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武汉标书代写中心-湖北承标,专业代写各类行业商务标、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电子标!
当前位置: 标书代写 / 标书知识

两家供应商质疑内容一样,属于恶意质疑吗?

2022-12-13 21:39 栏目: 标书知识 查看()

第一,不论是《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或是9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并无恶意质疑的概念和说法,也没有要求不同供应商不能就同一个事项进行提出异议,也没有要求不同的供应商不能一起沟通交流提出异议事项,或是多家供应商不能联合一起提出异议等。所以,要是供应商觉得采购文件、采购环节、中标或是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都应当依法提出异议。

两家供应商质疑内容一样,属于恶意质疑吗?.png

但是对于恶意投诉,94号令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投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属不实、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其1至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歪曲事实;(二)递交伪造材料;(三)以不当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不当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法律未规定供应商不能沟通交流提出异议事项。

两家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一样,只能说明他们都认为招标文件某些条款损害了自身权益。而对于这两家供应商有关提出异议写错的事项一样,也不排除他们在提出异议之前有沟通交流,由其中一家供应商代写质疑函,另一家供应商修改提出异议供应商基本信息,然后各自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概率。

上面这两家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内容相同,提出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写错一样,表明这两家供应商在提出异议之前有沟通交流。可是,目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对于恶意提出异议没有具体规定和说法,因此不能觉得这两家供应商存在恶意质疑的情形。虽说这两家供应商这一举动也不排除为了能谋求中标,有的为了排斥另一家投标人所采取的私下商量的协同情形,但在实践中存不存在串通的行为又很难佐证和认定,所以招采购代理机构也难以实质性的去作出处理和判定。

所以,不同供应商提出异议内容、写错事项一样,算不上恶意提出异议。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两家供应商质疑内容一样,属于恶意质疑吗?”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如本文未解决您的问题,扫二维码与我们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本文疑问/招标文件解析/招投标法规咨询/标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