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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了独立评审原则,评审结果无效。
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且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环节中,每一位专家要仔细阅读所有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方法和要求进行比较、评价、打分。在最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办法,算出各供应商的得分然后进行排序。
政府采购项目法律机制中,并未特殊规定评标委员会组长的权力,因而评标委员会组长并未比别的专家更多的评审权,不能干预或是影响到正常评审工作,不能明示或是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在社会实践中,有的项目可能会涉及很多专业领域,有的专家只具备当中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但在进行主观分的评审时不能做出准确判定,还是得独立评审,专家可以相互探讨或交流,但内容不可以涉及具体供应商名称等。与此同时不能对打分沟通协商(主要指评委相互间协商一下给某一个供应商打几分),那就违反独立评审原则了。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为提升评审效率,专家可以分工进行打分吗?”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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