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文未解决您的问题,扫二维码与我们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本文疑问/招标文件解析/招投标法规咨询/标书审核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采购人不可将应该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的方法避开公开招标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实际金额标淮,应属中央预算的公开招标项目,由法律行政法规;应属地方预算的公开招标项目,由省级、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原因必须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获取设区的市、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可将应该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的方法避开公开招标采购。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采购人可以以化整为零方式避开公开招标吗?”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本文疑问/招标文件解析/招投标法规咨询/标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