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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合同免缴印花税。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要求,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署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2、单位、个人和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以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以生产经营或不仅有生活居住也是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贴花。因而,企业和个人签署的租房合同,如用以酒店住宿用途,立合同的双方暂免征收印花税。

房屋租凭合同归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方式,与普通财产租赁合同对比具备以下特性:
1、房屋租凭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类型为基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凭合同要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归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一定限制。主要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了保护承租人利益,法律确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本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中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要求,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发生了所有权变化的,不受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房屋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必须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3、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内届满,当事人能够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好的租赁期限自续签生效日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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