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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和投标截止时间是相同的,有的供应商是由银行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结合实际,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供应商根据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虽已到账,但登陆银行端口号却查找没到,网银系统解决需要一段时间,此刻又到投标截止时间。到资质审查阶段,由于查不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就被认定招投标无效。事后又查出供应商早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了,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呢?
正常情况下,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是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没到账只有判作无效投标。如果因为银行缘故,造成投标保证金延迟到账,通常会查询银行卡方面的因素,假如银行层面不可以提供更多证据,就要按无效投标解决。
从招标文件发布到投标截止时间,留给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还是比较充分的,建议供应商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尽早递交,避免出现由于保证金延迟显示,造成查不出的情况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是以转出时间为准还是到账时间为准。假如明确以转出时间为准,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未在银行查到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自带证明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假如明确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未在银行查到投标保证金,就只能判作无效投标。
以上是武汉标书代写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没到账怎么办?”的介绍。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招投标相关解答,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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